近日,我司发现有投资者与深圳前海邦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海邦在线投资理财合同书》上载明,“太平洋保险机构”为担保方,并加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我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郑重申明,我司及所有下属机构未与深圳前海邦信投资有限公司有任何业务合作,也未就其投资理财项目提供任何担保或保险保障,其《海邦在线投资理财合同书》上涉及我司的信息不实,合同专用章系伪造。
任何投资者购买的深圳前海邦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均不能得到我司保险保障,投资者的任何损失均与我司无关。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