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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谨防非法“代理维权”,赔了夫人又折兵 返回列表页>>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刘女士因交通事故导致胫骨骨折,就医期间,与自称“索赔代理”的人签订了“代理合同”,该“索赔代理”承诺可以帮刘女士向保险公司索赔25万,但根据“代理合同”,刘女士需支付30%代理费。刘女士信以为真,把所有理赔事宜交给“代理”,按照其指引,对后续保险公司的任何联系与沟通均不予理睬。保险公司经过调查沟通,最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足额赔付5.5万元。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在调查核实中发现,该案的事故责任划分,伤残等级鉴定均存在不合理情况。保险公司多次与“代理”进行沟通协商,并告知其骗保的法律责任,晓以利弊。“代理”则通过不断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举报的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压,企图逼迫保险公司息事宁人,获得25万赔偿。最终经过2年的“拉锯”,保险公司仍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足额赔付5.5万元。刘女士历时两年方才收到理赔款,除去支付的代理费,只拿到3.85万,悔不当初。

由于部分消费者不熟悉保险事务的法律及程序,在出险后不信任甚至排斥保险公司,不法代理通过对自身的虚假宣传,让消费者认为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更多赔偿或利益,从而轻易将个人资料全部交给“代理”,甚至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参与到骗保的事项上来,最终得不偿失,赔了夫人又折兵。

【消费提示】

1.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理赔指引,办理相关理赔事宜。目前我司提供人伤医管家服务,包括医疗费垫付、线上快赔、云调解、现场援助、险外诊治等服务举措,可帮助消费者最大限度快速处理人伤理赔;

2.选择鉴定伤残前,请咨询保险公司理赔调解人员,未经双方协商选定或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能导致鉴定结论存在争议;

3.切勿轻信医院或者修理厂周边蹲点的所谓“索赔代理”或“律师”,切勿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和出险信息。切勿贪小便宜,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4.不法分子虚假承诺、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阻碍消费者正常维权。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冒充监管部门、法律工作者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骗取信任,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进行恶意投诉,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不仅侵占消费者正当的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效沟通,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